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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编辑:创泽底盘      发布时间:2020/9/25      来源:
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青岛市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


青岛市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发展部署,抢抓人工智能教育发展先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相互赋能、深度融合发展,构建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体系,推进青岛市人工智能教育快速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背景

2017年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将人工智能提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意见》,推进全省人工智能发展。青岛市随即发起“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支撑人工智能赋能百业。市教育局以青岛入选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城市为契机,高端引领,整体布局,遴选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胶州市为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区,选培青岛一中等100余所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构建了“1+4+100N”试点体系。建设人工智能教育超算中心、学习平台、实验室,搭建基础支撑环境,完成教师培训与试点学校课程开设工作,成功创建教育部“人工智能课程教学及应用研究实践共同体”。

随着青岛市人工智能教育的快速领先发展,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效能不明显,课程推进覆盖面不足等问题逐渐显现,需从教育内容、教学标准、师资建设、评估评价、赋能应用等维度全面构建人工智能教育体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课程普及为核心,以培养创新人才为根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实现人工智能教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理论创新、技术突破和应用示范全方位发展,为建设科技强国、教育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人工智能教育生态,满足面向未来的人才培养需求。

2.坚持创新引领。汇集核心科技和创新人才,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资源、服务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创新。

3.坚持统筹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统筹推动资源、教学与管理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按照“山东龙头、国内一流、全球影响”的战略部署,构建青岛人工智能教育课程体系,完善基础环境,汇聚教育资源,建设专业教师队伍,提升人工智能素养,培养专业人才,争创全国人工智能教育示范引领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人工智能教育课程普及工程

1.制定课程纲要。组建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团队,以发展学生人工智能素养为导向,制定《青岛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课程纲要》,形成贯通基础教育的人工智能教育课程体系。(装备信息中心、教科院)

2.明确课程定位。将人工智能教育课程作为青岛市特色课程,面向全市中小学开设。统筹规划课程实施,小学一至三年级开设人工智能启蒙课程,采取视频授课模式,每月一课时;其他年级(初、高中毕业年级除外)采取常规授课模式,每月至少两课时。(基教处、装备信息中心、教科院、各区市)

3.推进课程普及。将人工智能教育课程纳入各区市教育发展规划与学校教学计划,区市负责人工智能教育环境搭建、师资培养,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确保课程开设制度化、教学实施规范化、活动开展常态化。(基教处、教科院、各区市)

2020年,制定《青岛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课程纲要》,普及一至三年级人工智能教育课程;2021年,明确青岛市特色课程定位,提升其他年级课程普及程度;2022年,课程体系基本建立,课程覆盖基本实现。

(二)人工智能教育基础建设工程

1.超算中心扩容。全市统筹规划,区市分布实施,为课程全覆盖提供计算能力支撑。加大原有基础设备统筹利用,鼓励超算中心分时复用,提高核心设备利用率。(装备信息中心、各区、市教体局)

2.教学平台升级。融合课程、实验、培训、展示等内容,丰富学习体验方式,完善“课程教学、内容创作、项目科创”一体化人工智能教学服务平台,全方位支撑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装备信息中心、各区市)

3.实验室建设。制定《青岛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建设标准》,坚持课程为主、体验为辅,打造集“课程教学、应用实践、互动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形成特色鲜明、层次分明、融合发展的实验室建设体系。(装备信息中心、各区市)

2020年,制定《青岛市中小学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标准》;2021年,启动人工智能教育超算中心扩容与实验室建设;2022年,建成青岛人工智能教育硬件支撑体系。

(三)人工智能教育资源建设工程

1.建立资源供给体系。依托青岛教育e平台,建立基础资源政府提供、免费使用,个性化资源社会提供、市场选择的资源汇聚、共建共享模式。推动名师资源、特色资源、生成性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建设,众筹众创、汇聚衍生青岛教育大资源。(装备信息中心、教科院)

2.加强优质资源开发。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开发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软件和辅助教材,满足课程资源需求。积极培育“人工智能+”教育市场,充分发挥企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供给优质资源服务的优势,推动人工智能教育资源开发。(装备信息中心、教科院)

3.推进资源创新应用。加快人工智能资源服务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拓展人工智能教育资源应用方式,鼓励高等教育学校人工智能资源向中小学生开放,构建人工智能教育资源研发与应用新生态。(教科院、职教处、高教处、装备信息中心)

2020年,形成青岛人工智能教育基础资源库,全市共享;2021年,探索企业创新供给与优质资源内生模式,扩充完善资源体系;2022年,汇集多领域资源,形成教育大资源汇聚业态。

(四)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1.建立专任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转岗培育等方式,建立专业化人工智能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教师处、教科院、人才中心)

2.开展专项培训。建立市、区、校三级培训机制。创建人工智能名师工作室,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三高”(专业素质高、授课水平高、教研能力高)名师。(装备信息中心、教师处、教科院)

3.开展教科研活动。建立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创新教、科、研“三位一体”活动机制,依托名师工作室、名师团队开展教学模式创新、课程资源研发等工作。(教科院、装备信息中心)

2020年,建立专兼职教研员队伍,优化人工智能人才引入、职称评审机制;2021年,建立人工智能名师工作室、名师团队,启动人工智能专任教师招录与聘任;2022年,建立教、科、研“三位一体”活动机制,人工智能教师队伍体系建设基本完善。

(五)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培育工程

1.建立素养评估体系。建立人工智能素养评估指标模型,基于模型实施人工智能素养评估,实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用”。(装备信息中心、基教处、教科院)

2.创新课程考试机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推进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考试融合创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探索人工智能与通用技术考试融合创新。(基教处、教科院、招考院)

3.建立特色培养体系。在初、高中学段开展人工智能实验班建设,逐步建立初升高人工智能特长学生考查录取机制。探讨人工智能竞赛结果纳入青岛市“强基计划”。(基教处、职教处、装备信息中心、教科院、招考院)

2020年,建立人工智能教育评估指标模型,开展人工智能素养评估;2021年,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实验班建设;2022年,创新建立人工智能考试机制,探讨人工智能竞赛结果纳入青岛市“强基计划”,建立初升高人工智能特长学生考查录取机制。

(六)人工智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1.设置人工智能相关专业。支持职业院校与人工智能领军企业联合开办人工智能学院,支持增设一批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专业。(职教处、高教处)

2.建立人才培养体系。以人工智能及信息化骨干专业为带动,对接经济发展需求,探索整合、置换、混合发展新路径、新方式。采用现代学徒制方式构建人工智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职教处、高教处)

3.创建人工智能产教融合示范区。培育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成立产教融合联盟。支持职业院校承接或举办国内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大赛和职业技能竞赛。(职教处、高教处、教科院)

2020年,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在中职院校建设人工智能专业;2021年,成立人工智能教育产教融合联盟,建设人工智能实习实训基地;2022年,全市职业院校人工智能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承接或举办国内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大赛和职业技能竞赛。

(七)人工智能教育示范引领工程

1.创建人工智能教育示范区(校)。评选人工智能教育示范区、“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示范校。发掘示范典型,共享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发展。(装备信息中心、教科院、思政处)

2.提高专项研究水平。依托青岛商汤人工智能教育研究院,开展人工智能领域专项课题研究与专利申请工作,建立人工智能教育理论研究、应用研发和实践探究的长效机制,催生新技术、新模式、新思想。(装备信息中心、教科院)

3.加强与其他学科互融互通。探索泛在、灵活、智能的教学新环境,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研究和示范引领;强化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创客、机器人、STEAM、程序设计的内在联系,打造与人工智能相融合的特色精品课程。(教科院)

2020年,实施人工智能教育领域专项课题申报与研究;2021年,启动人工智能教育专利研究,评选人工智能教育示范区与示范校;2022年,广泛宣传示范区、示范校经验成效,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成果。

(八)人工智能教育品牌建设工程

1.建设青岛人工智能教育品牌。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由青岛市教育局发起,成立人工智能教育联盟,建设人工智能教育文旅嘉年华基地,开展中小学人工智能开放日、文旅嘉年华等活动,打造青岛市人工智能教育品牌。(装备信息中心、基教处、思政处、西海岸新区)

2.建设跨区域高水平交流平台。依托人工智能教育联盟,筹办人工智能教育研讨会、人工智能学生竞赛,提供多赛道、多类型、多出口的人工智能综合实践、创新和展示平台,鼓励开展多层次国际、国内交流合作。(装备信息中心、教师处、教科院)

3.构建人工智能人才支撑体系。紧密结合青岛市战略需求,从服务教育自身拓展为服务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汇聚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打造等青岛市重大战略中发挥人才支撑作用。(装备信息中心、教师处、教科院)

2020年,成立人工智能教育联盟,促进国际、国内多领域合作;2021年,举办人工智能教育研讨会、人工智能学生竞赛;2022年,梳理成功经验做法,形成人工智能教育青岛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青岛市人工智能教育工作顶格协调推进机制,成立人工智能教育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组织实施人工智能教育建设及应用重大问题。加强统筹规划,将人工智能教育重大项目和战略重点纳入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鼓励各区市政府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保障资金投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设立人工智能教育专项经费,满足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实施要求,保障人工智能教育基础环境的建设更新维护。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补充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扩大优质人工智能教育资源服务的覆盖面。

(三)落实制度创新

促进师资制度改革,出台人工智能专任教师招录、教师职称评定、评优选先等创新政策。制定课程开发、应用、评价与推广制度。构建多元化人工智能教育供给机制,确保优质教育资源与服务的供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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